标题 | 关于咨询幼升小入学年龄的截止月份是否考虑变更 | ||
写信时间 | 2022-06-07 16:12:44 | ||
回复单位 | 太原市教育局 | 回复时间 | 2022-06-22 16:12:53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由于我国实行春秋两季学期制,因此9月1日开学时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学,一般掌握9月1日入学时应满6周岁的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文件指出,“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2〕7号)文件精神,中央及我省均未通知明确变更小学入学年龄或您所说的出生截止日期。请及时关注太原市教育局官方渠道发布的招生政策。感谢您对太原教育的关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