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一周年】朔州市信访局举办《信访工作条例》大讲堂
来源:山西科技报
发布时间:2023-05-10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日前,朔州市信访局在市委党校举办《信访工作条例》大讲堂,专题宣讲解读《信访工作条例》,第11期朔州市管干部培训班80余名学员认真听取学习了《条例》。

此次《信访工作条例》大讲堂,是朔州市信访局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活动,继《信访大讲堂》后再次对《信访工作条例》的详细解读,是朔州市信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全社会为了更好地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

此次大讲堂,朔州市信访局党员干部董利民详细阐述了《条例》中的六篇章和五十条例。他讲到,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他在每一篇章的阐述过程中,用理论联系实际让人们直观感受到信访工作的全面性,可靠性。

第11期朔州市管干部培训班学员听课后,一致表示受益匪浅,今后要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他们讲,《条例》第一章第二条指出,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第三条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条例》第二章第七条指出,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他们表示通过学习《条例》,要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真正把解决本单位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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