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一周年】丁利军同志为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作专题辅导
来源:山西信访
发布时间:2023-05-26

5月23日,省委党校举办“红色学府大讲堂”第24讲。

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丁利军,省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永霞走上党校讲台,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 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为题作专题报告,省委党校副校(院)长田忠宝主持报告会。

报告从《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的历史逻辑、理论依据和现实需要三个方面,深入分析了当前的信访形势、信访工作的实质内涵以及开展信访工作的原则、要求和方法,深度解读了《条例》的主要内容,详细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

丁利军强调,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学深《条例》、悟透《条例》、真信《条例》、用好《条例》,不断提高运用《条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山西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校(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相关教研部全体教师,在校主体班全体学员,各市委党校主体班学员和教师以视频教学方式,一同听讲。

[知识链接]

1.信访工作定位: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2.信访工作的原则: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3)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4)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5)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信访工作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4.信访事项办理要求: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有关规定,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5.信访部门三项建议权: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发现有关机关、单位存在违反信访工作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办理事项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或者拒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等情形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对工作中发现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应当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

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向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单位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对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书面反馈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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